驻尼日尔使馆在尼主流媒体发表香港国安立法文章
2020-07-13 17:40

  近日,驻尼日尔使馆在尼官方报《萨赫勒》报、官方通讯社、私营媒体《时代》报等尼主流媒体发表题为《中国为什么制定香港国安法》的文章。全文如下:

  2020年6月30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于当天生效。香港国安法是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的重要标志性法律,制定该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维护中国的国家安全,保障香港市民的利益和香港的长期繁荣和稳定。香港国安法的颁布实施得到包括尼日尔在内的国际社会的广泛理解和支持。

  制定香港国安法是中国中央政府的事权,是维护香港繁荣稳定的需要,也是为了弥补香港在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缺失

  维护国家安全历来是各国中央事权,通过制定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也是各国通例。比如英国有3部国安法,美国则有20多部。香港作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其事务属于中国内政,中央政府对维护香港的国家安全负有最大和最终的责任。香港回归后,基本法23条规定香港应自行完成国家安全立法,但由于各种原因,这一立法20多年仍未完成,造成严重法律漏洞。近年来,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在香港愈演愈烈,外部势力插手香港事务,不仅为反中乱港分子提供资金、培训和指导,甚至鼓动极端势力不断升级暴力恐怖活动。特别是去年的“反修例”风波中,反中乱港分子公然提出“香港独立”和“光复香港”的分裂中国主张,他们发动暴徒砸毁商铺、冲入立法会、袭击警察、焚烧打死普通市民、甚至制造炸弹谋划发动恐怖袭击,给香港社会的安全、稳定和有序发展造成严重威胁,对中国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造成严重影响,也凸显了香港制定国安法的迫切性。此次制定香港国安法就是中国中央政府为弥补香港在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漏洞而进行的。

  中国制定香港国安法具有坚实法律基础和最高法律效力,针对的是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此次制定香港国安法,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具有坚实法律基础和最高法律效力。这部法律是兼具实体法、程序法、组织法三类法律规范内容的综合性法律,明确了中国中央政府对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规定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应当遵循的重要法治原则,规定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机构的职责与活动准则,规定了如何防范、制止和惩治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这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并设立了中央政府驻香港维护国家安全专门机构——驻港国安公署。香港国安法体现的是“惩治极少数,保护大多数”的原则,针对的是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将在今后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香港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中国制定香港国安法是“一国两制”的重要里程碑,对“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具有深远影响

  香港国安法是香港繁荣稳定的“守护神”,针对的只是极少数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并对干预香港事务的外部势力形成震慑。一些势力煽动称国安法的出台将导致香港市民没有言论、出版、集会和游行的自由,甚至出国旅游、和外国人吃饭都会被抓起来,完全是耸人听闻。这种把广大市民合法权利和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捆绑起来的说法,无非是要在社会制造恐惧,挑拨仇恨。香港国安法没有改变香港实行的资本主义制度,没有减损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包括言论、出版、集会和游行等在内的各项权利和自由,也不会损害香港的司法独立,不会损害外国人在香港的一切合法权益。正是因此,香港国安法受到港人高度拥护,5月底的“撑国安立法”签名行动在短短8天内就得到超过300万香港市民签名。

  香港国安法更是“一国两制”事业的重要里程碑。“一国两制”是指在一个中国前提下,香港可以实行与中国大陆不同的资本主义制度,其中“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香港乱象的重要原因正是反中乱港和外部势力利用国安法漏洞无视“一国”之本,在香港公然主张颠覆中国、搞乱香港,进行暴力恐怖和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香港国安法的制定施行把“一国两制”的原则底线进一步法律化,为香港加装了一道“防盗门”,让一切破坏中国主权和安全的行动再也无法为所欲为、肆无忌惮的在香港开展,将保障“一国两制”在香港行稳致远,将引领香港发展重回正轨,重拾“东方之珠”美誉,中国对此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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